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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批校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层次)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10-21   作者 :      来源 :     浏览量 :    

第十七批校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层次)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的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学成果的总结凝练,做好2020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准备工作,现启动第十七批校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层次)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全校计划申报数不少于50项,具体申报指标见下表。

培养单位

申报指标

工商管理学院

4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4

会计学院

4

国际经贸学院

3

经济学院

4

金融学院

4

统计学院

4

信息管理学院

4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2

软件与物联网工程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1

人文学院

3

法学院

3

艺术学院

2

体育学院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产业经济研究院

1

生态文明研究院

1

江西经济与发展研究院

1

 

学校将根据省学位办分配给我校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指标数,确定校级教学成果奖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数量。凡获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均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程序

1.1112日前,成果主要完成人向培养单位提交申请纸质材料:

(1) 《第十七批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表》(附件1)一份

(2)《第十七批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一式5

(3) 其他成果申报材料(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1

申请人请将材料(1)(2)电子版发到研究生院肖镧OA信箱。

2.1113日前各培养单位将申请人的纸质材料和《第十七批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研究生院培养科。

3.111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反馈修改意见,公示评选结果。

 

联系人:肖镧   联系电话:0791-83816852

 

附件:

1.  《第十七批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表》

2.  《第十七批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 《第十七批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附件123.zip

 

 

研究生院

2020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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