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关于认真做好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3-05   作者 :      来源 :     浏览量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本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秩序稳定,现将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校历安排,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以下简称202 学期)研究生课程从3 8 日开始上课,各培养单位应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在严把任课教师关、课程教材选用关、课程教学大纲关、严格开课审批制度以及课程信息公开制度基础上,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线上、线下教学准备工作 

除受疫情影响,教师和学生无法按时返校的课程可继续采取线上教学外,其他课程应开展线下教学。各培养单位应摸清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返校学生情况,对因疫情原因暂缓返校或返校隔离的同学,任课教师应采取线上同步教学的方式,保证未到课堂学生“同堂”听课,并确保线上教学效果。

2. 研究生退改选课工作

202 学期的退改选课工作定于3 3 8:00 - 17:00),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研究生所在学科培养方案对研究生选课进行必要指导,要确保退选后的培养计划满足培养方案要求,如不满足要求,需及时增选课程;增选课程只能在已经开出的、与本人课表不冲突的课程范围内进行,提醒学生注意退课截止时间。退改选结束后研究生院不再办理加课退课业务。

3. 研究生课表校对工作

研究生秘书应认真校对课表确保课表无冲突、无遗漏、无错误,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每位任课教师和每位学生,任课老师也应于开学前认真校对课表,确保课程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无误。课程一经学生选定,任课教师或学院不能无故提出停课。确因教师出国、调动或者生病等原因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必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按流程提出申请,并妥善安排该门课程后续教学工作,研究生院将定期向全校公布调停课信息。

4.有序开展研究生出国境交流 

各培养单位应做好研究生出国境交流的管理工作,要求近期计划赴国(境)外参加学术交流的学生密切关注目的地的疫情、入境政策等,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材料、办理有关手续;跟进在国(境)外参加学术交流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提醒学生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安全。

       二、严格研究生课堂教学纪律

1. 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上课 

任课教师应按照学校最新发布的作息表授课,不得随意推迟或提前下课。考虑到研究生课程的特殊性,为保证课程的连贯性,中间休息时间可连上,但不得缩减课程时间。

2. 严格按照教学周上课 

研究生课程应按照课表安排的教学周上满学时,不得随意减少课时。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不允许集中时间授课。

3. 严格教师请假调课手续 

任课教师因故请假需要调课,须在上课的前一周办理调课手续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上报和审批流程。坚决杜绝未经批准而擅自调课、停课以及并课行为。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应协助任课教师安排好补课时间和地点,并及时将调停课信息通知学生。

4. 严格学生课堂考勤管理 

任课教师应严格课堂考勤管理。对于缺勤超过1/3 的学生,按规定不允许其参加课程考试;各培养单位应建立考勤抽查制度,每个月至少抽查1 次研究生课程考勤和研究生到课情况。对于低到课率低的课程和经常缺课的同学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针对性地进行改进。

5. 认真做好开学初教学秩序检查

各培养单位应于开学第一、二周组织开展教学秩序大检查,全面了解研究生到课情况和教师到课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生院、督导组将安排有关同志到各单位检查落实课程到课情况。

同时,各培养单位应安排党政管理干部每学期到课堂听课,了解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各培养单位应于6 21 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202 学期听课情况汇总》,届时研究生院将通报听课制度的完成情况。

 

 

 

 

研究生院 

2021年 2 月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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